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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草案二审稿与一审稿相比作了以下修改(含导图)

财税脑图
2024-08-27
本报讯(记者李钰)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与增值税法草案一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在充实小规模纳税人制度、完善留抵退税制度、细化简易计税的具体情形、明确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的范围和要求等方面作了修改。
草案二审稿将现行的小规模纳税人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务院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作出调整。
近年来实行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纳税负担。草案二审稿吸收了近年来增值税留抵退税改革成果,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留抵退税制度,明确留抵税额的两种处理方式: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
为进一步明确简易计税的适用范围,草案二审稿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为突出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明确,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明确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业就业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
据悉,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0%左右。2022年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立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主要对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作了规定。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8月29日A1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原标题《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导图制作:小颖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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